涨知识!共同海损很难懂?这就为您捋一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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涨知识!共同海损很难懂?这就为您捋一捋

在国际物流中,货物出现突发事故是常见的事,受天气台风影响,集装箱安全事故隐患都有可能遭受海运货物出现事故,俗称共同海损。这种例子比比皆是,如:

  • ​2018年4月MSK浩南轮在新加坡驶往苏伊士运河途中集装箱突发大火;

  • 2021年3月EMC长赐轮于苏伊士运河发生搁浅;

  • 2021年5月NYK DELPHINUS轮在旧金山南部漂流轮机舱起火;

  • 2021年10月ZIM KINGSTON轮在前往温哥华途中遭遇恶劣天气,超过100个集装箱落水;

  • 2022年3月EMC长程轮于离开美国巴尔的摩不久后发生搁浅……
 
 
在以上的海上运输事故中,船东无一例外均宣告了共同海损。那么问题来了,究竟什么是共同海损呢?

 

先来一段相对枯燥的名词解释:

共同海损(General Average)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,船舶、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,为了共同安全,有意且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、支付的特殊费用,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。

简言之,就是“为了大家的货物安全做出牺牲导致的损失,应由大家一起来补偿”。看到它的释义中有那么多的关键形容词,我们就能知道,对于共同海损的认定,是十分客观及严苛的,并非单凭哪一方的主观判断。下面的手绘图应该可以帮助大家更直观的理解其含义。

 

在船东宣告共同海损之后,出口端的订舱公司、发货人以及进口端的收货人都将会收到来自船东发出通知和文件,大致包括以下几项,小编为您详细列出及说明如下:

  1. 共同海损事故公告
    General Average declaration

  2. 理算师标准化指南
    Standard instruction

  3. 共同海损担保书
    Average guarantee

  4. 共同海损分摊承诺书
    Average bond

  5. 订舱公司/提单发货人签收函

 

相信大家在接到这个消息时不免眼前一黑,对于货现在在何处、是否脱困,能够何时到达充满深深的担忧的同时,再看到这么多的专有名词,着实令人有些头痛了吧。

 
没关系,小编这就来为您捋上一捋。
针对已投保和未投保的货物,货方(通常情况下为收货人)分别必须向理算师提交的文件是不同的。
 
另外,针对拼箱(LCL Shipment)客户小编还有如下温馨提醒:
 
这里,也侧面说明了为货物投保的重要性!已经投保的货方,接到船东共同海损的宣告后,可以第一时间找到保险公司出面做后续跟进处理。而未投保货方,只能自己提供书面甚至现金担保喽。

读到这儿您可能还会问,货方为何要提供担保?如何才能尽快提货?

 

由于共同海损的理算流程非常复杂,货损、船损、救援、维修、利息损失、运费牺牲等等款项林林种种,金额巨大且涉及面广,动辄需要历经数月甚至数年的精密计算才能得出各方分摊金额。而客户的货物均具有时效性,船东过长时间地留置货物可能导致种种不良后果。因此,只有货方提供担保给海损理算师,做出一起承担共同海损的承诺,并在理算师做出放货指示后,船东才得以交付货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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